曲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二下反切丘玉切頁碼第425頁,第24字續丁孫
曲
異體曲
象器曲受物之形。或說:曲,蠶薄也。凡曲之屬皆从曲。
𱍫
古文曲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匚象方器受物之形,側視之;象圜其中受物之形,正視之。」徐灝注箋:「隸變作曲……曲有圜形,亦有方體,故別作𱍫,見《汗簡》。即𱍫之變體。戴仲達謂𱍫本曲直之曲,生義于矩曲,是也……𠃊即矩形,故訓為𨒅曲,而直字从之。器,曲受物謂之曲,方受物謂之匚,皆無定名。蠶薄亦曲器之一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四反切牽六反頁碼第1015頁,第5行,第1字述
象器曲受物之形也。凡曲之屬,皆從曲。或說曲,蠶簿也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二下反切區玉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2546頁,第4字許惟賢第1106頁,第7字
象器曲受物之形也。
段注匚象方器受物之形,側視之。象圜其中受物之形,正視之。引申之爲凡委曲之稱。不直曰曲。詩曰:子髮曲局。又曰:亂我心曲。箋云:心曲,心之委曲也。又樂章爲曲。謂音宛曲而成章也。《周語》曰,士獻詩。瞽獻曲。韋云:曲,樂曲也。《毛詩傳》曰:曲合樂曰歌。徒歌曰謠。《韓詩》曰:有章曲曰歌。無章曲曰謠。按曲合樂者,合於樂器也。《行葦》傳曰:歌者,比於琴瑟也。卽曲合樂曰歌也。區玉切。三部。
凡曲之屬皆从曲。或說曲,蠶薄也。
段注曲見《月令》、《方言》、《漢書・周勃傳》。詳《艸部》薄下。其物以萑葦爲之。《七月》傳曰:豫畜萑葦。可以爲曲也。其字俗作䒼。又作筁。
古文曲。
段注小徐無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與匚倒置,因方必用曲尺製也。
即曲尺,古名榘,與匚誼近。
即橫展之籀文匚(𠥓),因方必用曲尺製也。
白话解释
曲,像器具凹曲以承载物品的形状。有的解释说,“曲”,是养蚕薄。所有与曲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曲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「曲」字作,像曲尺之形,是「曲」字初文。後金文作,框內稍有繁簡,或逕省去文飾作。戰國古璽作、楚簡作,承金文曲尺之象,皆為古文之來源。有時也作橫置作,則為篆文之所取象。秦簡文字作,並見於馬王堆帛書,皆從,中實以「」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繼而更將「」替換為「玉」,則又篆文別篆之所由來。復將「」之與橫筆「」相接,由「」而「」,由「」而「」,是又隸書、楷書構形之所本。《說文‧曲部》:「,象器曲受物之形。或說曲,蠶薄也。」參照《說文‧匚部》:「,受物之器。」籀文作,只是雙鉤和單筆的差別。曲、匚同為受物之器,僅為正視、側視之別,橫置、豎置之異。曲本曲尺象形,而匚則受物之器,二字原本不同,惟因戰國金文及古璽「曲」字常寫成「」,如〈錯金鳥書篆帶鈎〉:「宜(曲)則(曲),宜植(直)則直。」「曲」字寫成「」,與匚形近,逐漸訛混,因有受物「蠶薄」之意思。自甲骨、金文,歷戰國文字,以至篆文、隸書,均可看到「曲尺」演變之軌跡,本義為曲尺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曲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842頁,第5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079頁,第2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80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563頁,第2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505頁,第13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866頁,第1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135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6274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696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35頁,第21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540頁,第1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4445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2449頁【補遺】第17883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497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108頁【崇文】第4429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837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877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533頁,第6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九冊,第1030頁,第2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1181頁,第8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