櫻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38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62頁,第1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9頁,第5字
音《唐韻》:烏莖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於驚切;《正韻》:於京切,𡘋音鶯。
《說文》:果名,櫻桃也。一名含桃。
《禮・月令》:仲夏之月,以含桃先薦寢廟。
《爾雅翼》:果熟最先,故云先薦。
《呂覽》〔高誘註〕:以鸎所含食,故曰含桃。又名鸎桃。王維〈敕賜櫻桃〉詩:纔是寢園春薦後,非關御苑鳥銜殘。
例又,《爾雅・釋木》:楔,荆桃。〔郭璞註〕今櫻桃也。〔孫炎註〕最大而甘者,謂之崖蜜。蘇軾〈橄欖〉詩:待得餘甘回齒頰,巳輸崖蜜十分甜㊟。
《本草》:一名朱桃,一名麥英;深紅者爲朱櫻,黃者爲蠟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伊盈切,音嬰──義同。
注解
〔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櫻〕字拼音是yī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嬰。
〔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īng] ⑴ 见“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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